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与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12-04-18

 

各院、部:
 根据《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与管理细则》规定,各院系要及时做好年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申报与认定工作。
2008级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的申请、院系审批、公示、记载、结果通报、汇总及存档等工作环节按照《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实施细则》(校教[2008]2号,见教务处网页-教务管理-规章制度栏)的规定办理(申请表见附件1)。
2009级和2010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的申请及认定工作按照《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与管理细则》(校教(2010)6号)的规定办理(申请表见附件2)。
2011级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的申请及认定工作按照《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与管理细则》(校教(2011)17号)的规定办理(申请表见附件2)。
各院系统一报《黄山学院综合素质学分汇总表》(见附件3、4)教务处教务科备案,教务处根据汇总情况进行检查。
此项工作属年度常规工作,08级毕业生的申报和汇总工作请与4月30日前完成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教务处09、10、11及本科生的申报和汇总工作请与5月11日前完成,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以免造成学生因缺少综合素质学分而不能毕业的后果。
       特此通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