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3-26

    为进一步贯彻《黄山学院关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校教〔2012〕29号)、《黄山学院教学改革实施方案(2011-2015年)》(校教〔2011〕28号)和《黄山学院课程改革工程实施方案》(校教〔2014〕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我院课程改革实施细则,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以生为本合作式”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使学生更好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课程改革工程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方红霞
    成 员:王溪溪、詹益民、王爱东、陈龙、胡勇辰、姚武
    秘 书:易明芳、周亚群
    职 责:负责制定我院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审核课程改革计划、组织并监督课程改革工作等。
三、课程改革内容
    课程改革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多个方面全方位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改革之间相辅相成、互相联系,课程负责人应以课程考核方式改革为突破口,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方面的改革。三个方面的改革之间应紧密结合、相互一致。
    1、教学内容改革:重能力培养
    改变传统大学课堂“重知识,轻能力;重记忆,轻创新;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
    课程负责人应及时将科研教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精选教材与参考资料;精心编制新的教学大纲;认真备课,制作好多媒体课件、教案、备课笔记等相关教学材料。
    理论教学应利用好网络公开课、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等网络教学资源。教学内容的编排应重视学生兴趣的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
    实践教学应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由浅入深,合理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
    理论实践一体化课程还应注意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的相互衔接,使学生学以致用。
2、教学方法改革:重学生主体
   改变传统的“满堂灌”“填鸭式”等教学方法。
   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和教学目的的不同,合理运用讨论式教学、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研究性教学、项目式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体。
   理论教学的部分内容可采取教师提供参考资料、学生自学并讲授的方式,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学习兴趣。
3、考核方式改革:重过程评价
   解决传统课程“重理论、轻实践,重结果、轻过程”的问题。
   将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改变为全过程、多样化的“PSF”考核方式。
  “P(participation)”代表学生课程参与度评价,教师主要根据学生课程考勤情况、回答提问情况、课堂笔记等综合评定。考核维度及权重由教师自行确定。
  “S(serial process evaluation)”代表系列的过程评价,教师可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适时安排多次考核,以检查学生学习效果、提高学生学习兴趣。过程评价形式除笔试(含闭卷和开卷两种)、小论文、作业等形式外,鼓励采用能真实考查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多样化考核形式,如口试、答辩、小组讨论式考核、调查报告、读书笔记、操作考核、章节测验、期中测验、案例分析、课堂辩论、团队作业等。根据课程特点,教师可自主选择、或自主探索3-5种适合教学要求的考核方式。每门课程过程考核方式由教师自行确定后,院部审核。
   “F(final examination)”代表期末(课终)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考查由教师自行安排。考试课程应逐步建立试卷(题)库,学校将进一步推进教考分离改革。
    课程参与度评价应至少包含2个考核维度(P≧2);过程评价维度为3-5个(3≦S≦5)。学生总成绩评定中,各项考核权重由教师根据课程特点按照“重过程评价、轻结果评价”的原则分配,原则上P权重建议为10%,S权重建议为50%,F权重建议为40%。
    教师在教学考核中,将学生作为考核对象的同时,使其成为考核的主体,如采取助教监督课下讨论、组长为组员打分等方式,提高全体学生参与课下活动的积极性。有条件的课程还可探索学生自己出卷的方式。
四、课程改革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课程计划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3月)
    课程负责人根据《黄山学院课程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和《化学化工学院课程改革实施细则》,对确定的“示范”课程进行课程改革,包括对以往教学过程进行反思,形成课程改革方案和计划,附考核计划,进行汇报。
    第二阶段:课程示范阶段(2014年3月-12月)
    课程改革方案和计划经学院和学校同意后,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实施。实施过程中,学院根据课程改革计划对课程改革实施情况开展中期检查,依据学生反馈意见、课程考核材料等相关材料对课程改革进行专项督导;课程改革实施一轮后,对课程改革取得的成效进行考核,形成院部评价意见。
    第三阶段:全面推广和示范阶段(2014年9月以后)
    根据前期课程改革情况,依据学校制定的课程改革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对改革效果良好的课程进行推广和示范。2016年7月前覆盖我院本科专业专业基础及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及学科和专业实践环节。
五、课程改革具体要求
   经学校同意实施改革的课程负责人,应注意改革材料的收存。
  (1)课程改革前形成课程改革计划,附考核计划;
  (2)在课程改革实施期间,应注意收集活动照片、学生反馈意见、课程考核材料等相关资料;
  (3)课程改革实施一轮后,课程负责人应对课程改革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