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化学实验实训中心 实验仪器库管理规则

时间:2017-12-12   浏览:425


一、实验仪器库实行专人专管,责任到位。仪器出入库须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履行登记手续,非管理员不得擅自入内取用器材。

二、库存仪器均须按照《实验仪器账目管理制度》建立账目,严格出入账登记,杜绝有物无帐,有帐无物,确保帐物相符。

三、新购置、调拨的实验仪器均要在到货后三日内开箱验收、安装调试,经验收或技术鉴定合格的及时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不合格的及时提出更换或索赔。

四、要定期清库对帐,凡需报废或已消耗的器材要按《实验仪器报废注销制度》办理报废报耗手续,并做好出账登记。

五、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数据原件要编目存盘,以备查阅。需要随设备存贮使用说明书时,只存贮其复印件。

六、库存仪器的保管须符合技术规范,保证贮藏安全、布局合理、防护科学、取存方便。

七、仪器设备、标本模型、工具材料、化学试剂等均须依其技术性能采取分室、分区、分柜、分层的方式合理布局,分门别类定位贮藏。

八、特殊仪器要按其技术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潮、防腐、防蛀、防震、防泄漏、防燃爆、防盗窃等防护保险措施加以重点管理,加强平时保养,定期进行技术监测,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和意外事故。

九、仪器设备、标本模型,材料包装等要加贴标签,大型、精密、贵重及部分特殊设备要建立使用维护卡,做到物、标、卡、账、证相符。

十、凡受损的仪器设备须及时采取维修措施,必要时送外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十一、确保室内供电、消防、排风设施的正常使用,维持室内清洁和走道畅通。

十二、实验仪器库管理中的失误,管理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