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6 浏览:659
根据《关于义乌市伊扬饰品有限公司设立“伊扬奖学金”的合作协议》的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初评,伊扬公司复核,决定授予19材料科学与工程班王馨、19制药工程班魏晴、19化学工程与工艺班丁龙意和19应用化学杨诺寒等4位同学2021年度伊扬奖学金。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6日-10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学生工作组提出,电话:13855914014,邮箱:1203149767@qq.com。
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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