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1-13 浏览:978
各教研室、各课程组:
课程教学大纲是实施专业教育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指导性教学文件,是编写选用课程教科书和其它教材、组织课程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学生学业成绩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也是各级教育管理部门检查和评价教学质量、配置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的重要依据。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了教育计划所列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范围、教学进度、时间安排、实践环节、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的内容,并把这些内容按照章节题目系统连贯地进行表述。为了保证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过程相统一,规范教学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学院对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制定)工作做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大纲修订(修改和制定,下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法规,体现高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
2、符合专业培养计划的整体要求,体现专业的培养目标。应明确本课程在整个专业教育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专业培养目标,规定出本门课程的基本教学任务和要求。
3、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实践性。科学性是指课程内容体系的完整性、编排的合理性,深度、广度、难度符合教学目标要求和学科的内在逻辑结构;实践性是指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力求贯彻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突出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贯彻教学内容“少而精”的原则,突出专业实用性。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积极采用讨论、实验、现场见习等教学方法。
5、发掘、应用现有教学资源的原则。各课程在进行教学活动的设计与安排中,要注意充分发掘并合理应用现有的数字化课程、音频视频软件等教学资料、教学基地等各种教学资源,努力满足培养目标的要求。
6、整体性原则。注意本课程与教育计划中其他课程之间的联系,相关联课程要加强沟通,避免重要教学内容的遗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
二、修订教学大纲的组织与管理
1、教育计划所列的必修课、选修课都应有教学大纲。已申请质量工程课程改革项目,应优先纳入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计划。
2、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在学院指导和监督下,由承担课程的各教研室负责,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教师共同修订。所有申报修订的课程内容一定要在本教研室或课程组、专业范围内进行讨论方可申报,已开课程大纲修订和新开课程大纲制定同步进行(附件一 化学化工学院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申报表)。修订后的教学大纲经所在教研室审查,由院部组织审定后实施。
3、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和申报工作要求在院部教学任务书下达后1-2周内完成,修订的教学大纲经教研室审核、院部审定后,由教研室填写汇总表报院部备案(附件二)。
4、教学大纲是组织课堂教学的依据,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备课、撰写授课计划、授课。为了保证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5、在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各教研室可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变化及时对教学大纲进行修订。变动较大时,需向院部提出申请。
三、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及要求
1、教学大纲修订(制定)格式。教学大纲应按照教务处的规定的格式编写。
2、规范课程学时学分和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在保证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对课程学时数作相应的调整。新课程体系中,鼓励压缩理论学时,增加实验教学的比重。鼓励实验课采用开放形式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3、选课人数的要求及有关课程的整合和优化。
建议各教研室应注重对近三年选课人数少于30人的课程进行整合和优化,对已连续三年不开设课程必须淘汰;整合优化后的课程(含新开设课程)在结构上体现出交叉性、综合性,促进学科和专业间的交叉和融合。不同教研室设置的内容相近的课程,学院将组织论证,择优开设。
4、课程授课教师的要求。课程所在教研室为开课牵头单位,课程负责人为牵头人,建议采用课程负责人负责制方式组建教学团队。
附件一
化学化工学院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制定)申报表
开课教研室 | | 申请日期 | | |||||
课程名称 | | |||||||
总学时 | | 讲授学时 | | 实验学时 | | |||
负责教师 | | 职称 | | 单位 | | |||
其他 任课 教师 | | 职称 | | 单位 | | |||
| 职称 | | 单位 | | ||||
| 职称 | | 单位 | | ||||
| 职称 | | 单位 | | ||||
修改/制定目的及意义 | ||||||||
课程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开课单位(教研室)意见(涉及多个教研室的课程需各教研室签署意见): 主任签章: 年 月 日 | ||||||||
院部审核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注:1.负责教师指对该课程负责并承担部分课程的授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2.提交申请表同时提交教学大纲。
附件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制定)工作汇总表 填表日期: | |||||||||||
序号 | 课程名称 | 负责人 | 总学时 | 理论学时 | 实验学时 | 学分 | 开课(教研室) | 大纲修订主持人 | 已开课程或更名课程或新增课程 | 院审核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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