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第二课堂实施办法 补充细则(试行)

时间:2025-10-21   浏览:11


一、总则

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黄山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结合化学化工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第二课堂实施办法补充细则,旨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类有益活动,促进全面发展。

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组长,副书记、副院长、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主要职能:负责出台学院第二课堂实施细则、组织全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设计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审核团支部“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结果、保障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各班级团支部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团支书、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至7人组成的“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负责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的材料审查和上报等工作。

二、参与对象及活动次数要求

2025年9月份,在校生每学年需参加学院自主认定并公布的第二课堂活动不少于5场次。活动类别涵盖考研宣讲、就业招聘、征兵动员、毕业典礼及其他经过学院审核备案的思想政治与成长发展类项目。

三、活动管理

(一)活动组织

学院各班级、部门及社团根据学生需求和培养目标,定期策划、组织第二课堂活动,并提前将活动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参与方式等)通过到梦空间、班级群等渠道发布,确保学生及时知晓。

(二)活动记录

1.学生参与活动时,需通过学院指定的签到方式(如扫码签到、现场签到等)进行登记,签到信息将作为活动参与次数的重要依据。

2.活动组织者需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参与学生名单,并报送至学院第二课堂管理部门进行统一记录。

四、考核与反馈

(一)考核周期

以自然年为考核周期,每年年底对学生当年度的第二课堂参与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奖评优、奖学金评定等的参考依据之一。

2.对于未达到活动次数要求的学生,学院将进行提醒和引导,督促其在后续时间内积极参与补修活动。学生所获“第二课堂”学分纳入本科生学业成绩,生成“第二课堂成绩单”,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第二课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化学化工学院第二课堂实施办法细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