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30 浏览:621
为了加强对化学化工学院平台仪器设备保管和使用管理,维护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满足我院教学、科研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所述的平台仪器是指化学化学化工学院平台建设中现有经国资处登记入账的实验仪器设备。
二、平台仪器购入并完成调试工作后,由院保管员登记入账,启用教学科研仪器使用记录卡后,移交实验室中心,并由院确定责任人。
三、责任人要根据仪器的不同性能特点,组织制定操作规程和维护条例,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震、防碰、防变质、防蛀、防腐、防爆、防损耗、防磁、防光照、防冻、防火、防盗等工作,并进行必要的擦试、检验、整理、复原保管。
四、平台仪器设备为实验教学、实验研究、大学生课外科研实践、毕业论文和科研等提供服务。
五、平台仪器存放在平台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由责任人保管。其他使用者如因实验或科研需要使用或借用实验设备,必须填写《黄山学院化工学院平台仪器使用申请表》,经院领导审批签字后,于责任人处办理借用手续,并留存实验中心,并在固定时间内使用;使用结束后,履行归还验收手续。外校使用,必须持盖有单位公章的借用单,经本校分管领导批准,办好使用手续后方可使用,应按期归还并履行归还验收手续。愈期未还者,责任人有权催还,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六、平台仪器设备使用预约制,并固定时间开放,使用者(教师和学生)必须严格按实验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谨防发生事故。原则上由责任人本人操作,或由责任人认可的教师和学生操作,学生必须在相关教师指导下才可操作仪器,不得单独使用。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后应认真填写《仪器使用情况登记表》和《教学科研仪器使用记录卡》,明确仪器运转情况,特别是使用或借用交接前后的设备运行情况。
七、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检查和报告责任人及院保管员,尽快安排维修事宜,该使用者必须无条件全程参与仪器的维修事宜,了解故障原因。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应做到物尽其用不准随意拆卸仪器、改变运行程序参数或改作它用。对于拒按规程操作平台仪器的使用者,责任人有权拒绝其再次使用平台仪器。
八、责任人要建立仪器资料档案。如做好平台仪器使用登记制度、实验记录、安全情况记载等。教学仪器说明书要进行分类整理,编好目录索引,保存备查。
九、院里每年年终对平台仪器进行全面检查,并统计平台仪器的使用情况。对于平台中需要添补的仪器设备及易耗材料,做好采购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