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21届毕业论文答辩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1-05-21   浏览:1309


为圆满完成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经化学化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本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答辩委员会

主任:方辉平

副主任:李长江

成员:潘乐、史建俊、王澍、钱晨、江蓉

二、具体安排

  1、本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各教研室负责组织安排,制药、材料专业529答辩,化工和应化专业530答辩。
 2
、申请本次答辩的所有材料(包括论文终稿和过程管理材料)需经指导老师同意答辩并完成形式审查后(包括格式、签名是否完整)提交各教研室安排评审。
 3
、各教研室做好答辩小组的组织和编排工作,每个答辩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组长1人,秘书1人。各答辩小组须认真完成论文预评审和提问等工作。
 4
、论文答辩形式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应按照答辩程序进行。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精心制作PPT演示文稿,讲述内容要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5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原则: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占50%、同行教师评阅成绩占20%、答辩小组评定的成绩占30%。成绩比例:优秀成绩比例不超过15%;综合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成绩最终评定学生成绩等级,并由学院答辩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备案。

 6、凡形式审查不通过;论文查重未通过者(相似度高于30%);不按时交论文者;预评 审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论文相关要求及论文质量不过关者,均不准参加答辩。对于答辩中表述有严重错误的、不能较好回答提问等不符合答辩要求的,经答辩小组讨论,可决定不予通过答辩。论文一旦发现抄袭将以零分计算。

 7、学院将根据答辩情况再安排二次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两次答辩均未通过者,将不能毕业,需延长学籍。

 8、各教研室须在答辩结束三日内完成过程管理材料上传论文系统,包括答辩小组意见、毕业论文成绩等。

 9、情各教研室按以上要求认真完成答辩工作,并于论文答辩工作结束一周内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优秀毕业论文电子版及优秀毕业论文一览表;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

 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分析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全力支持并认真对待,确保化学化工学院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圆满完成。

  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做好自身防护。